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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堤顶、戗台、坝顶、水闸工作桥兼作公路审批
 

 
 
信息名称
利用堤顶、戗台、坝顶、水闸工作桥兼作公路审批
事项依据
 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;
2、《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》第十三条、二十八条。
办理对象及范围
        企业        
办理条件 1、申报材料齐全;
2、公路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划要求;
3、公路建设不得影响水库调蓄功能、大坝和水闸等水工程防洪安全或影响程度较小;
4、若有不利影响,须提出可行的减少负面影响的替代、补偿措施。
申办材料 1、《行政许可申请书》;
2、书面申请报告;
3、建设项目依据文件;
4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纸;
5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管理单位意见;
6、利用堤顶、戗台、坝顶、水闸工作桥兼作公路的水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报告书及补救措施;
7、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、应当附具有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有关协调意见。
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→窗口→复审(有关科室为主,并组织现场勘查或专家组评审)→专家组评审意见→有关科室提出审查意见,制作审批文件→专业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→局分管领导审批,需经局长审批的,由局长审批→窗口出件→申请人取件
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 
收费标准 不收费
承办机构
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:早上:8:30-12:00.下午:2:00-5.30
地点:江西省鹰潭市交通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
邮编:335001
联系方式 0701-6280542
监督电话 0701-6441467
网上咨询 http://yt.jxzwfww.gov.cn/egov/jxyt/ask/ask_dept.jsp
网上办理 http://yt.jxzwfww.gov.cn/
状态查询 http://www.jxzwfww.gov.cn/wycx/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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